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2025年04月15日 | 星期二

2025年4月15日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业务 > 队伍建设 > 正文
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主题党日活动走进校园
2018-06-0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8-06-06

 

    6月5日上午,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党支部在“下基层”服务点—银川金凤区第十五小学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

    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一处党支部书记、处长李伟茂、未成年检察处支部委员、处长摆山花、以及公诉一处党支部全体党员与银川市金凤区第十五小学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及银川市金凤区第十五小学的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主题党日”活动。

 

 

    此次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新时代法治校园”为主题,通过“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少先队员入队宣誓、党员入党宣誓”、“法治进校园讲堂”、“支部共建活动”四项内容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并将党性教育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激发支部党员爱党、爱国、关爱未成年人的热情和信念。

 

 

    此次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三强九严”工程,积极推动“1+4+X支部主题党日”的具体实践。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一位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公诉一处党支部全体党员佩戴党徽,银川市金凤区高桥小学的小学生佩戴红领,一同参加升国旗、唱国歌仪式,通过升国旗增强党员的民族自豪感、通过唱国歌唱出党员的满腔热情和对祖国的热爱。

 

 

    少先队员面对国旗进行入队宣誓后,公诉一处党支部和银川市金凤区高桥小学党支部全体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少先队员是中国共产主义接班人,代表着中国共产党的朝阳力量,是祖国的未来,党员不仅要在工作和学习中当模范,更要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八小时之外的社会生活中作表率,通过宣誓不仅增加党员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也让少先队员们感受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公诉一处党支部以“下基层”服务为契机,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特邀未成年人检察官王岩为孩子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孩子们从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角度学会自我保护。党员们还为孩子们发放了《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手册》、《家长监护职责手册》等法治教育宣传册。

 

 

    公诉一处党支部和金凤区第十五小学党支部就“预防校园侵害、护航祖国未来”主题及基层党支部建设情况展开了座谈,座谈会上与金凤区十五小学党支部就建立“校园侵害案件直通车”和党支部共建活动达成意向。公诉一处党支部将和“基层服务点”建立检校共建长效机制,形成多方合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树立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
【来源】: